禁烧各类纸扎迷信品
根据《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青岛市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3月16日起,青岛市殡葬管理所全面禁止焚烧纸牛马、房车、纸人等各类殡葬迷信类纸扎品,请市民切勿将各类迷信纸扎品带入殡仪馆,殡葬执法工作人员将24小时巡逻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鲜花换烧纸,文明祭奠
传统的烧纸方式除了污染环境,还容易引起山林火灾,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与清明节缅怀故人、祈福健康的理念背道而驰,建议市民用鲜花换烧纸缅怀先人,既弘扬了传统文化,也有利于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
清明节期间,市殡仪馆将继续在正门入口处开展“鲜花换烧纸”活动,届时志愿服务人员将会把加强文明祭奠宣传,倡导市民将手中的烧纸换成鲜花,用现代文明方式向逝者祭拜、为生者祈福。
祭奠也可低碳环保
清明节该如何祭奠逝者才能更有意义?祭奠逝者还有哪些文明的新方式值得市民借鉴?其实,除了鲜花换烧纸外,市民还可以采取更符合现代理念的祭奠方式,比如网上纪念。
写写微博,发发微信,通过在网络上表达和传递自己对先人的缅怀和追思也是缅怀故人的正确打开方式。另外还有一些低碳祭扫的方式值得借鉴,如音乐祭扫、植树祭扫、签名祭扫、文化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的现代方式,这些方式都可以实现人们对安全祭扫、节俭祭扫、环保祭扫、和谐祭扫的心理诉求,既环保又文明,既不用劳师动众,又节约了时间,并且亲人、朋友也可以加入到祈福的行列。
清明期间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时期,3月23日,青岛发布清明节防火通告,要求一律不得携带火种进山,一律不得携带可燃的祭祀品入林,一律不得在林区及其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青岛发生森林火灾多起,过火面积1344.56亩,处罚犯罪嫌疑人10名。24日,市森林公安局通报近年来对违法用火者的处罚案例,希望引起市民重视,杜绝山林用火行为。部分案例如下:
案例一:
2014年4月5日,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长岭社区居民刘某某兄弟二人因上坟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约107亩。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
案例二:
2014年4月4日,藏马山大村镇村民王某某上坟烧纸引发火灾,过火林地面积90亩,烧毁麻栎若干、黑松1000余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2年执行。
案例三:
2016年3月31日郭某两姐妹在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为父亲上坟,点燃冥币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30亩,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例四:
2016年3月20日、3月31日、4月1日,王哥庄街道黄泥崖社区居民高某某分别在黄泥崖社区周围山片及路边放火,引发森林火灾。3月20日火灾林地过火面积为22.86亩,死亡树木为1508株;3月31日林地过火面积为100平方米,无树木受损。4月1日火灾林地过火面积为3.04亩,死亡树木52株。高某某被依法判刑4年。
火灾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等事故出现往往追悔莫及,一定要养成文明祭扫的好习惯,让火灾无处遁形。
清明时节寄哀思,鲜花一朵故人知。
烧纸旧习莫仿效,文明祭扫好风气。
烧纸旧习莫仿效,文明祭扫好风气。